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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安全風險因素分析

導致建築施工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分類方法也多種多樣,大致由高處作業風險、地質因素、環境因素、設備因素、材料因素、人員因素等組成,有時幾種因素相互交叉產生。但總的來說,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綜合各類文獻一般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作業人員的因素



1)作業者的操作技能和專業技術水準。既包括本人的專業技術水準、執業資格,又包括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與技能。



2)作業者的應變能力和實際工作經驗。一般來講,經驗豐富的作業人員能識別和防範非安全因素的干擾,否則就不行。



3)作業者的心理狀態。包括家庭關係,同事糾紛,經濟狀況等。



4)作業者的生理狀態。包括視覺、聽覺等感覺器官,體能、年齡、疾病,以及是否連續加班、酒後作業等。



5)作業者的工作心態。如責任心、敬業精神、職業道德等。



(2)物的因素



指物的不安全狀態,包括機械設備的使用、原材料、構配件的存放和加工,中小型工器具、防護性用品及所使用的動力資源(如電力、燃氣、壓縮空氣、乙炔氣、蒸氣等)。



(3)工藝技術因素



指作業人員採用的技術和方法是否正確,技術組織措施有無不當等,例如:對易燃、易爆材料的加工或遇有高溫揮發性有毒氣體產生的作業是否與電焊在同一工作面或緊鄰工作面同時作業等。



(4)環境因素



指作業人員施工場地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如夜間施工照明不足,或夜間照明產生眩光、重影;有無揮發性毒氣產生的材料加工場地通風,換氣不足;在狹窄空間內(如地下、深坑內)作業,導致通風換氣不足;水位下作業面的防排水設施能力不足或無備用品(件);工作面與周邊無安全隔離區(帶)等。



(5)建築市場主體的因素及監管的因素



1)參建各方缺少以人為本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機制。業主作為專案的投資方往往只重視進度而忽視生產過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而大部分承包商又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現場職工和農民工得不到應有的安全培訓。



2)施工企業為安全生產所必須的投入嚴重不足。安全施工需要合格的工人、合格的工器具、符合標準的加工對象和能源動力,成熟的工藝技術及有完備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環境等,這些都需要一定的投入,即構成施工安全的直接成本,是工程直接成本的組成部分。



3)施工企業追求利潤,又往往以降低施工安全成本作為謀利的首選。施工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無不刻意降低成本,首當其衝的就是壓縮施工安全成本。這是因為,此與實體施工中偷工減料不同:其一是降低施工安全直接成本並不影響工程實體的形成及其品質;其二是工程品質實行終身責任是一種長期責任,而施工安全只在施工期內發生,倘若能僥倖倖免,豈不利莫大焉。



4)低價中標,實行專業分包及勞務分包過程中層層轉包,由總包到分包再到作業班組基層第一線的施工隊伍的承包收益中,已無力支付施工安全必要的費用。這不能不說也是施工安全形勢嚴峻的又一原因。



5)業主拖欠工程款項,當前無論政府或私人業主拖欠承包商款項的現象也十分普遍,在某種程度上,這種現象也給安全生產帶來不少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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