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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路工操作規程(二)

二、安全操作規定
  (一)人工挖土

  1、作業前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瞭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築物情況,按要求坑探,掌握構築物的具體位置。地下構築物外露時,應按交底要求進行加固保護。作業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築物。在現況電力、通訊電纜2米範圍內和現況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米範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的監護下採取人工開挖。

  2、作業中發現地下管道等構築物、文物、不明物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帶班人報告,並按要求處理或保護。

  3、挖槽時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放坡、支撐或護壁。遇邊坡不穩、有坍塌危險徵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

  4、槽上堆土應距槽邊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米。堆土不得遮壓檢查井、消防井等設施。

  5、槽深大於2.5米時,應分層挖土,層高不得超過2米,層間應設平臺,平臺寬度不得小於0.5米。

  6、作業時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於2米,縱向間距不得小於3米。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擴槽、在槽內休息。

  7、使用鋼?破凍土、堅硬土時,扶?人應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打錘範圍內不得有其他人。錘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8、嚴禁在腳手架底部、構築物近旁進行影響基礎穩定柱的開挖溝槽(坑)作業。

  (二)人工回填土

  1、用小車向槽內卸土時,槽邊必須設橫木擋掩,待槽下人員撤至安全位置後方可倒土。倒土時應穩傾緩倒,嚴禁撒把倒土。

  2、取用槽幫土回填時,必須自上而下臺階式取土,嚴禁掏洞取土。

  3、人工打夯時應精神集中。兩人打夯時應互相呼應,動作一致,用力均勻。

  4、使用蛙式夯實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使用夯機時,必須由電工接裝電源、閘箱,檢查線路、接頭、零線及絕緣情況,並經試夯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蛙式夯手把上的開關按鈕應靈敏可靠,手把應纏裹絕緣膠布或套膠管;
  (3)蛙式夯應由兩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牽線。兩人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牽線人必須在夯後或側面隨機牽線,不得強力拉扯電線。電線絞纏時必須停止操作。嚴禁夯機砸線。嚴禁在夯機運行時隔夯扔線。轉向或倒線有困難時,應停機。清除夯盤內的土塊、雜物時必須停機,嚴禁在夯機運轉中清掏;
  (4)人工抬、移蛙式夯時必須切斷電源;
  (5)作業後必須拉閘斷電,盤好電線,把夯放在無水浸危險的地方,並蓋好苫布。

  5、回填溝槽(坑)。時,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在構造物胸腔兩側分層對稱回填,兩側高差應符合規定要求。

  (三)材料運輸

  6、運輸材料的車輛穿行社會道路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

  7、用架子車裝運材料,應兩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車平穩,拐彎示意,車上不得乘人。

  8、使用手推車運輸材料時,在平地上前後車間距不得小於2米。下坡時應穩步推行,前後車間距應根據坡度確定,但不得小於10米。

  9、裝卸材料應輕搬穩放,不得亂拋亂扔。運磚時應用磚夾子裝卸、碼放整齊,不得傾倒卸車。從料垛取料時,應自上而下階梯狀分層拿取。

  10、卸材料時,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時,車輪應擋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時,應待車擋板打開後方可揚把卸料。


  11、地上碼放磚、砌塊、範本的高度不得超過1.5米。架子上碼磚、砌塊、範本不得超過3層。

  12、不得將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檢查井、消防井、電信井、燃氣抽水缸井等設施上。不得隨意靠牆堆放物料。

  13、拌合、運輸混疑土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按順序逐層取運。堆放時,墊板應平穩、牢固,按層碼垛整齊,高度不得超過10袋;
  (2)使用手推車運料時應平穩推行,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
  (3)手推車向攪拌機料斗內倒砂石料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
  (4)向攪拌機料斗內倒水泥時,腳不得蹬在料斗上;
  (5)應及時清掃落地材料,保持現場環境整潔;
  (6)小車裝運混凝土量應低於車箱5-10釐米;
  (7)運輸混凝土小車通過或上下溝槽時必須走便橋或馬道。應隨時清掃落在便橋或馬道上的混凝土;
  (8)使用汽車、罐車運送混凝土時,必須由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站在車輛側面。卸料時,車輪應擋掩;
  (9)垂直運輸時必須明確聯繫信號。用提升架運輸時,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應擋掩。中途停車時,必須用滾杠架住吊籠。吊籠運行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向吊籠的運行區域。用起重機運輸時,不得在機臂回轉範圍內站立、行走或作業。

  14、運輸磚、砂漿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用手推車運磚時,平道上兩車前後距離不得小於2米,坡道不得小於10米。裝磚時應先取高處,後取低處,分層按順序拿取;
  (2)運輸中通過溝槽時應走便橋,便橋寬度不得小於1.5米;
  (3)基槽(坑)邊1米之內不得堆放物料;
  (4)腳手架上堆磚不得超過三層,二根排木之間不得放二個灰槽;
  (5)向槽下運磚應使用溜槽、溜槽底部應墊軟物,溜放時應協調配合,上下呼應;
  (6)吊車運磚、砂漿時,裝料量應低於料斗上沿10釐米。吊物在架子上方下落時,作業人員應躲開。

  15、運輸蓋板、大石塊、路緣石、大方磚等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人工抬運石料或蓋板時,木杠、繩索應堅實,捆綁應牢固,抬運步伐應一致,起落應呼應;
  (2)裝、運、卸路緣石、大方磚等材料時,應按順序搬運,碼放平穩、整齊;
  (3)自石垛搬運石塊時,必須自垛頂向下按45。角逐層進行;
  (4)用手推車運料時,應平穩裝卸,裝車先裝後面,卸車先卸前面,裝車不得超載,嚴禁揚把倒料;拉車的絆繩不應短於3米,下坡時拉車人應在車後拉繩:卸車時,車前不得有人;
  (5)用手推車運石料時,平道上兩車前後間距不得小於2米,坡道上不得小於10米;
  (6)用手推車在腳手架上推石料時,必須人工搬卸,不得傾倒;
  (7)自槽上向槽內卸塊石時,下方區域內嚴禁有人;
  (8)汽車運輸石料時,石料不應高出槽幫,車槽內不得乘人。人工卸料時,必須確認車箱內塊石無滾落危險後,方可打開車幫卸車;
  (9)垂直運輸前,必須檢查並確認吊具、吊籠、吊鬥、繩索等是否牢固,作業時必須服從信號工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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