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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神偷目擊記

寫下這個題目,心裏有點猶豫,生怕人家說:你怎麼也像西方記者寫中國,不寫光明寫陰暗!但歐洲小偷們給我的印象實在太深了。

    去年9月中旬,我們一行20餘人前往歐洲。出發前,有關方面的朋友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一定要注意人和財物的安全,防止被偷被搶,那裏的小偷特別猖獗!我們抵達巴黎。到機場接我們的王先生待我們上車坐定,首先提請我們注意的事,就是防偷防搶。他說,在巴黎,中國人成了小偷的主要目標。因為我們不像歐美人或日本人,有愛用信用卡的習慣,身上帶的都是現金,小偷一偷一個準兒。嘗到了甜頭,就盯准中國人了。

    他介紹說,當地偷、搶的手段各種各樣:有的“偽員警”說要檢查毒品,令你拿出護照和外幣。待他數完了錢還你,你再數錢時,錢已經少了好幾張;有的是明搶,騎著摩托車,飛馳到你跟前把包搶走,或用刀把你的挎包帶拉斷再把包搶走……我們的全程陪同是溫小姐。她說她不久前就親眼看見,在一個旅館門前,一個旅客的包被搶了。這事發生在她眼前,把她嚇壞了。此後每到一處,下車前、上車後,進住或離開旅館前,她必問大家有沒有帶好三件寶———護照、現金和機票。

    在意大利,一位會說義大利語的王小姐為我們導遊。她說在意大利,小偷很有名。去年她帶一個團。在羅馬光天化日的大街上,一個團員走在最後,被小偷搶走了包。他去追,小偷神速地鑽進了縱橫交錯的小巷。他人生地不熟,語言又不通,也不敢追,叫苦不迭。丟了護照、現金和機票,搞得十分狼狽。

    提起義大利小偷,許多人都不寒而慄。我的同事老解,幾年前和丈夫在意大利講學,被搶過兩次。第一次她的挎包挎在右肩上被搶走;第二次她學乖了,挎包帶斜挎著,卻被摩托車上的劫賊,用力拽住挎包帶,連包帶人拖了10多米遠。幸虧中途書包帶子斷了……她日前跟我談及此事,仍然心有餘悸。

    對這些旁述我都深信不疑。我自己也有兩次驚險經歷。第一次是1996年12月13日,我第一次出訪歐洲。我住倫敦我國一座機構的二樓,當晚因為倒時差睡得很沉。第二天一早,就聽見院裏聲音嘈雜。一問才知道,昨晚被盜。作案就在我的房間隔壁。門已撬開,彩電被搬到地上。據說小偷的汽車停在大門口,一旦彩電得手就運走。若此,我房間裏的彩電,說不定也是他們的目標。

    第二次是此後幾天,我們到了法國南部城市尼斯。那天中午,我們一行四五人徜徉街頭。忽有四五個十四五歲的小女孩擠到我跟前,拿著報紙,擋住我的視線,跟我說話。當我忽然警覺地察看自己的手提包時,發現拉鎖已被拉開,裏面的眼鏡盒差點掉出來!我情急之中大喊“小偷!”那幾個女孩立即散開,瞬間消失在街頭。陪我們的當地留學生趕忙過來問:“丟什麼了嗎?”“沒有。”“那就好。這事可沒員警管,你喊也沒用。”我忽然獨自大笑。朋友問我笑什麼,我說我剛才喊叫,用的是中文!他們忽有所悟,禁不住也大笑起來。

    旅歐半月,所見所聞甚多,那裏的經濟、文化、科技等等,自然有許多可供國人借鑒之處,但那裏的治安實在不敢恭維。而我們旅歐的一行人,因為時時提醒,人人如臨大賊,言必說防偷,行不離團隊,時刻保護“三件寶”,有備也就無患。雖有幾次驚嚇,卻驚而無險。直到登機離開歐羅巴,大家始覺如釋重負。

    偷盜現象,自有私有制以來,就普遍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謂“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絕對無偷無搶的社會,在歷史上並不多見。《史記》稱秦國衛鞅變法之後,“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不過是史家的誇張之辭。

    這種社會,一靠法制健全而且嚴明,二靠物質生產的高度發展和物質豐富,三靠人們的覺悟和道德觀念的提高。而這些條件的完全具備,局部地方是有的,例如一鄉一鎮、一村一落———這在當今中國就不少,在歐羅巴自然也多。我想說的是,就整體而言,歐洲也並非如此。

    有歐人說,那些小偷都是外來者,不是黑人就是吉卜賽人,或其他膚色的人種,不是純粹的該國人———這其實是法制不善的藉口。如果歐洲,包括就業在內的一切方面都真正平等完善,這些人難道還都會樂此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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