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問題:施工現場部分消防措施不到位,不符合要求。
正確做法:
專案部安全消防設施佈置要求:
1、消防給水的設置原則
?、高度超過24m的工程;?、層數超過10層的工程;?、重要的及施工面積較大的工程。
2、消防給水管網
?、工程臨時豎管不應少於兩根,成環狀佈置,每根豎管的直徑應根據要求的給水柱股數,按最上層消火栓出水計算,但不小於 10cm;
?、高度小於50m,每層面積不超過500m2的普通塔式住宅及公共建築,可設一條臨時豎管。
?、20層(含)以上高級賓館、飯店、辦公樓等高層建築施工,應設置滅火專用的高壓水泵;同時在大樓底層還應設置不小於20m3的蓄水池;如層次較高水壓不足的還應在樓層中間設置接力泵。
3、臨時消火栓佈置
?、工程內臨時消火栓應分別設於各層明顯且便於使用的地點,並保證消火栓的噴射水柱到達工程任何部位。消火栓口出水方向宜與牆壁成90度角,離地面1.2m。
?、消火栓口徑應不小於65mm,配備水龍帶每節長度不宜超過20 m,水槍噴嘴口徑不小於19 mm 。當設置消防泵時還應該在每個消火栓處應設啟動消防水泵的按鈕。
?、臨時消火栓的佈置應保證充實水柱能到達工程任何部位。
?、所有高層建築應設置消防泵、消火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的部位,要有醒目的防火標識。
4、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 m2,應配備專供消防使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
?、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0m2應該配備一個適宜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配電間或堆料場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高層建築工程施工,應按樓層面積,一般每100 m2設兩個滅火器。具體佈置時要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要有針對性的配置。
?、滅火器每組不少於4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大於30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