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用一塊紙巾用力地按著,牆角的沙發上蜷縮著一個披頭散髮的女人,赤著腳,雙手抱膝,在嗚嗚地哭泣著,手裏還緊緊握著一把不銹鋼水果刀,刀口上有一縷血跡。不問他也猜到了幾分,又是夫妻吵架吵到了舞刀動槍的地步,他見得多了。
男人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氣急敗壞,“她媽的簡直就是個神經病,吵吵著自殺,還拿刀砍我,你看看我這胳膊,都出血了。”他移開那團殷紅色的紙巾,把鮮血淋漓的傷口展示給員警看。
員警掃了一眼,只是淺淺的一道皮外傷,並不算嚴重。他朝女人的方向走過去,打算拿掉她手裏的刀,剛走了兩步,就見女人猛抬起頭,把刀鋒壓在手腕上面,歇斯底里般嚎叫了一聲:“別過來,過來我就死給你們看!”
那是張瀕臨崩潰的臉,員警站住了,就像是踩到了一顆壓發式地雷,臉上也流露出一絲錯愕的神情。他沒想到女人的反應會是如此激烈。他立刻後退了兩步,雙手下壓,反復提醒她不要激動。
女人已經從沙發上起來,慢慢向後退,就像她劫持了一個人質那樣,只不過她的刀沒有放在人質的脖子上,而是架在自己的手腕上。她退到了臥室門口,背靠著房門,忽然朝著員警邪惡地笑了一下,手起刀落,重重地在手腕上劃下一刀,血噴湧出來的一瞬間,她一轉身擰開身後的房門,撞進去,然後將門砰地關上,在裏面鎖死。
她淒厲的叫聲隔著門板傳來,像是哭又像是在笑,“我終於可以死啦,我終於可以死啦,我要把你們全都給帶走……”
兩個員警先是目瞪口呆,然後手忙腳亂地開始撞門,門極堅固,撞了十幾下才開,撞門的過程中,鮮紅的血順著門下的縫隙探頭探腦地爬出來,越來越厚膩,漫過地板包圍了他們的鞋底,仿佛門裏面打翻了一大桶紅油漆。
破門而入後,他們看到女人倒在自己的血泊裏,手腕上像小孩嘴唇似的翻著一道裂口,已經不動了。兩個員警裏較年輕的那個剛剛從警校畢業,今天是他作為員警的第一天,他呆呆地望著女人的屍體以及那些正在冷卻中的紅色液體,臉色越來越蒼白,就好像流光了血的並不是躺在地上的女人,而是他。
年長的員警吼了他一聲,他像是從睡夢裏醒過來,他倆搬起女人的身體,就像是從一池血水中打撈出她,跌跌撞撞地出了門,把女人往樓下抬去。那個男人慢騰騰地跟在後面,一階一階地下了樓梯,他已經不再捂著受傷的手臂,任憑他的血流到手背上,再一串串滴瀝到樓道的水泥地上。
幾分鐘後,警笛聲再次嗚嚶嗚嚶地鳴叫起來,漸漸遠去,他們應該是奔向附近的醫院了。
5、殺人
別忘了我,我當時正在陽臺上偷窺著,員警沒看到的我卻都看到了。
當我看到臥室裏發生的一幕時,全身都癱軟了,就像一瞬間被人抽走了骨頭。
我看到了什麼?容我從頭說起。一開始我探出頭時,看到了一扇緊閉的暗紅色房門,還看到了矗立在門後的大衣櫃、小半張床,以及房內的部分地板,地板是深黃色的,在燈光的映照下泛起晦暗的光。
空蕩蕩的房間令我感到失望,我正要把頭縮回來,就在這時,我看到那扇門猛然開啟了,一個穿著白色睡裙的女人閃身進來,隨即按死了門鎖,更令我吃驚的是,她手裏握著一把雪亮的刀子,而另一只手的腕部像是受了傷。她的動作乾淨俐落得如同聽到鈴響的消防隊員,我看到她迅速打開門後的衣櫃,從裏面拖出一個人來。那顯然是個女人,發絲散亂,仿佛正昏睡著,軟綿綿地躺在地板上。她同樣穿著套白色的睡裙,從身材到著裝,簡直跟單膝跪在她面前忙碌著的女人一模一樣,簡直就像一只離體的鬼魂在擺弄著自己的軀體。
血腥的一幕發生了。女人揚起刀,像配音演員那樣沖著門外喊叫了一聲,與此同時她捉起地上女人的手腕,在動脈處狠狠割下一刀。她把刀丟在女人手邊,迅速撤步,像貓一樣躥進衣櫃,帶上櫃門。
外面的人應該在砸門,房門像是咳嗽著的胸腔那樣震顫著。
躺在地上的女人仍舊一動不動,她的手腕處宛如一個被開到最大的水龍頭,鮮血激射而出,正朝著我這個方向,玻璃窗立刻被鍍上一層鮮亮的紅膜,模糊起來。接著,門被撞開了,在一片血色中,我看到員警沖了進來。
6、結局與真相
第二天,我走進了警察局,告訴他們我目睹的一切。半年後,在一本法制月刊上,我瞭解到案件的始末。
我的鄰居,那對陰鬱的男女是一對殺人犯。
這一對膽大妄為的夫妻手上,有兩條人命,第一條人命是在五年前,被殺死的是個出來打工的外鄉人,第二條就是我眼看著死去的那個女人,她的真實身份是個站街女。
在他們的計畫中,他倆都是羔羊。
五年前,他們設想了一種匪夷所思的殺人方法,並把它變為了現實。
他們認為殺人後屍體的處理是個很大的難題,許多案件的敗露都是從屍體被發現開始的,如果殺掉一個人,不存在處理屍體的問題,同時也不會引起公安機關的注意,他們認為這樣的做案手段將是完美的。
那麼怎麼才能做到這些呢?很簡單,如果死的人是在眾目睽睽下合情合理地死去,並且擁有一個眾所周知的身份,那就沒問題:打電話叫一輛火葬場的車拉走燒掉就行了。
五年前,有一天他們的下水管道堵塞了,男人去市郊的勞務市場尋找疏通管道的工人,意外發現一個外來的打工者竟然跟自己長得十分相像,他腦中立刻像是打開一盞燈那樣亮起來。
他制定了計畫,先是為自己購買了一份巨額的保險,受益人自然是他的妻子,那個叫欒紅的女人。他耐心地等待了幾個月,當他感覺時機成熟,該收穫果實了,他再次把那個工人找回家裏,幹完了活兒,他熱情地留他吃飯,然後灌醉了他。
然後,他在陽臺上進行了那場別開生面的表演,他希望圍觀的人越多越好,這樣所有人都會證明,接下來發生的,只是一起失足墜樓的意外事故。
他坐在陽臺上大喊大叫,表演接近結束時,他裝作跌倒在陽臺裏,然後他馬上將事先放在陽臺後面、裝扮得跟他一模一樣的傢夥托出陽臺,摔死。
名義上他死掉了,實際上死的卻是另外一個人,一個在這個城市裏淺若浮草的外地人,沒人會追究他去了哪里。
員警簡單勘驗了下現場,就定案了,那麼多人目睹事情經過,他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
就這樣,他們輕而易舉地得到了三十五萬元的保險金,男人躲到外市,給自己做了一個整容手術,半年後回到家裏,以一個新男友的身份同妻子繼續他們的生活。一切天衣無縫,他們的計畫成功了。
五年後,他們決定再試一次,只不過這一次表演的主角變成了妻子,男人本來想找一個跟妻子相貌酷似的女人,但是轉了幾個月都沒有找到,最後只好找個身段接近,相貌略微有些相似的站街女來將就一下了。他假意愛上了她,愛到甚至願意出錢讓她去整容,讓她的容貌變得更完美。當然,他眼中的完美取決於與妻子相貌的相似程度。至於目擊者的選擇上,他瘋狂地選擇了一個超越常規的做法:他要在員警面前實施他的計畫,讓員警作為證明妻子自殺的證人。
就像許多電影裏說的那樣,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危險的方式也是最安全的方式,有誰會想到有人敢當著員警的面實施謀殺?連員警自己都想不到。
他們將站街女麻醉後打扮成女人的模樣,然後將她塞進臥室的衣櫃,然後報警叫來員警,先由女人在他們面前表演歇斯底里,假意割腕,實際上只是割破了一點皮,然後她躲進臥室,反鎖房門,用最快的速度將衣櫃裏喪失知覺的站街女拖出,一刀割斷動脈,隨後躲入櫃中,待員警將女人送醫院搶救時迅速換裝,逃到外地暫時躲避。她相信丈夫會料理一切的,所有人都會認為死去的是她,兩個員警也會作證:這是場自殺。
那個站街女的存摺裏有二十萬,也許保險公司還會賠付一部分。這就是他們的計畫。
說起來,他們幾乎已經成功了——假如不是遇到了我這個多事的鄰居,如果不是這樣,也許他們真有可能一直平安無事,就像水滸傳裏的張青和孫二娘那樣,一個接一個地殺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