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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安全操作技術基本要求

1、挖掘土方時,兩人間距應至少保持2~3米,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用掏洞的操作方法。作業中發現土方坍塌預兆等險情的,必須及時撤離,並迅速報告專案部。
    2、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方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並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3、吊運土方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  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5、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必須配備觸電保護器;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
    6、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時,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後車距在平地不得少於2米,下坡不得少於10米。
    7、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
    8、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准超過3層側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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